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科技管理部门,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优化完善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促进全省创新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河南省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实施方案(2024-2026年)(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河南省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实施方案(2024-2026年)(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