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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2025-03-05 15:21:39 返回列表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我市20条产业链和其他细分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企业创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申报条件 

 企业技术中心应符合《郑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郑工信〔2021〕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优先支持研发投入较高的企业。

1.在郑州市注册超过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郑州市具有显著的行业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3.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4.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我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5.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6.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7.有较高的研发投入,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或不少于3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20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8.企业两年内(指申请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1)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

(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或涉嫌涉税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的。

 三、有关要求 

 1. 企业申报要求:申报企业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申报,申请材料按照管理办法中附件所列顺序胶装成册,书脊上方标明企业名称,下方标明所属区县(市),同时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的企业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附注中应反映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等相关财务数据。 

 2. 推荐要求: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要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材料所涉及的数据和内容。请于2025年5月9日下班前,将工信部门正式行文(2份,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及企业申报材料(1份)报送至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 

 联系人:袁辉  戴政  

 联系电话:89895136  89895138 

 报送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3号3号楼5楼技术创新处 

 邮箱:zzsgxjk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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