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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1年“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的通知
2021-10-30 07:49:11 返回列表

豫科资〔2021〕4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对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揭榜挂帅”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有关要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推动解决河南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在前期公开征集的基础上遴选了一批“揭榜挂帅”科技项目需求,现将榜单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及揭榜要求
    此次榜单共113项,分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两大类,主要围绕河南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和未来产业谋篇布局,聚焦国家战略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重大创新需求,引导企业成为创新需求提出主体、研发经费投入主体和成果转化落地主体,推进河南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一)技术攻关类:主要由河南省内龙头、骨干企业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由国内外符合条件且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等进行揭榜。项目揭榜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国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及创新联合体等其他组织;
    2.具有较强的研发团队、科研条件和自主研发能力,在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科研业绩、具备较强的国际影响力,有能力完成揭榜任务;
    3.能对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违法行为;
    5.揭榜方不得与发榜方存在股权关系和关联交易。 
    (二)成果转化类:主要由国内外拥有重大科技成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提出转化成果,由河南省内有成果需求、应用场景且符合应用条件的省内企业进行揭榜转化,开展成果推广转化应用。项目揭榜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河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技术需求、应用场景的企业;
    2.拥有较强的成果转化应用队伍,能提出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应用方案;
    3.能够提供揭榜项目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
    4.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5.揭榜方不得与发榜方存在股权关系和关联交易。
    二、揭榜流程
    (一)有意向的揭榜方应结合张榜项目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在榜单发布后主动与需求单位联系对接洽谈,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签订合作协议、制定项目实施可行性方案。
    (二)达成合作的项目须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预算书并上传合作协议、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附件。技术攻关类由发榜方填报,成果转化类由揭榜方填报。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进行注册。
    (三)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对签订合作协议成功揭榜的“揭榜挂帅”项目进行论证,择优给予支持,签订项目任务书纳入省重大科技专项统一管理。
    (四)项目单位填报和提交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至10月8日。
    三、联系方式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371—65974111
    业务咨询电话: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0371—86561692
    高新技术处0371—86561627
    农村科技处 0371—61773353
    社会发展科技处 0371—65958021
    科技成果转化处 0371—86231502
    科技合作处 0371—86239880
    附件:2021年河南省“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

2021年9月10日

    文章来源:河南省科技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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