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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3年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遴选工作开启
2023-06-02 16:58:04 返回列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战略部署,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协同发展,推进新产品、新标准、新模式的应用推广,日前,省工信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征集内容、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进度安排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主题,围绕典型产品、典型应用、典型服务模式等方向,遴选一批优秀典型案例,挖掘推广行业广泛认可、企业现实应用的产品案例,为更多地方和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路径参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典型案例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其联合体等,应在河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申报条件。对于已列入前期同类型典型案例的不可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书,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地市推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案例遴选的推荐工作,企业申报资料经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择优推荐典型案例名单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三)工信部评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典型案例名单。

 (四)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拟支持的典型案例名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五)推广。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组织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四、进度安排

 (一)2023年6月18日下午17:00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将推荐文件(附汇总表)及申报资料(推荐单位盖章,含word版申报书)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

 (二)2023年8月31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评审。

 (三)2023年9月30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确定拟支持的典型案例名单,根据实际情况,分批予以公示。

 (四)2024年3月31日前,组织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持续深化行业应用,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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