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航空港区财政审计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创新生态支撑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河南省省级创新生态支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省级创新生态支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23年1月7日
文章来源:河南省科技厅
原文链接:https://kjt.henan.gov.cn/2023/01-18/26757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