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助力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现将《科技助企惠企政策新十条(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科技助企惠企政策新十条(试行)